广西大学社会科学处文件

 

处科字[2008]49


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2008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教育厅桂教办[2008]94号文“关于转发《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08年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08年申报的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2)青年基金项目;(3)专项任务项目。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专项任务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5万元。请根据项目类别和资助经费进行项目的设计论证。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及参加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获得校外有关部门,包括政府部门(非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不低于5万元);必须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其他经费来源”栏,并附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各位申报者在邀请他人参加项目时,务必征求对方的同意)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1)未完成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者;

2)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3)本年度申报重大攻关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的子课题。

三、申报办法

1、各单位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或科技处、社科处网页,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

2、申报者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字数和要求填写项目《评审书》。本次项目将采取匿名评审方式,项目评审书分A,B两个部分,B为匿名评审书。申报者在填报B表时一律不得出现申报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者填写审查合格的评审书(A表)一式3份,匿名评审书(B表)一式7份匿名评审书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印制。

2、申请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同时将评审书及申报一览表发邮件至lilyxu@gxu.edu.cn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

2、每项交纳评审费100元。

3、由于上报区教育厅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10日,请各单位于2008年5月6日以前申报材料及其电子文档报送社会科学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不尽事宜,请与社会科学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徐莉莉     联系电话:(32)73650


附件:1、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08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A表)

 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匿名评审书(B表)

 4、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5、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

 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广西大学社会科学处
                      200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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