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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科技处、
社会科学处文件
处科字[2008]63号
关于再次公示2007年科研项目类业绩津贴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大学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文件“关于公示2007年科研项目类业绩津贴的通知” [处科字[2008]53号],在公示期结束后,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根据群众意见,再次进行审核,现将2007年科研项目类业绩津贴情况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请各学院和个人认真核对,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单位)向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反映,反映意见将严格保密。
附件:广西大学2007年科研项目类业绩津贴发放表

广西大学科技处、社会科学处
200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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