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科技处、

 

社会科学处文件

 

处科字[2008]83


关于发放2007年在研项目类科研业绩津贴的通知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西大学业绩津贴实施细则》(2003818日修订)有关条款规定,经审核、公示,并经校领导批准,同意发放2007年度科研项目类业绩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持人月业绩津贴由人事处工资科造册给财务处,按月直接发到主持人的工资存折上。

、一次性科研项目集体津贴由主持人负责造表,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审核,财务处发放;请于200812月以前领完,逾期后果自误。具体领取步骤如下:

1、按照项目合同(任务书)中课题组成员填写广西大学“2007年科研项目一次性集体津贴”(表头空白处填)发放表(该表可到财务处领取),一式二份,注意:金额填在“应发金额”栏,填报单位盖章,领款人签名;

2、自然科学项目到科技处自然科学管理科、社会科学项目到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管理科审核、盖章、签字;

3、到财务处三楼办理计税;

4、到财务处一楼办理领款

、发放津贴的个人所得税由财务处核扣。

 

附件:广西大学2007年科研业绩(在研项目类)津贴发放表

 

 

                              

广西大学科技处、社会科学处

20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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