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办法是 :
1、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将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
2、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 ( 劳动 ) 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将组织关系转往这些机构的党组织
3、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档案托管在学校的,将组织关系转往居住地(社区)或父母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的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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