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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处)、团委秘书主要职责
1、负责整理、起草部门领导交办的文件、报告、会议纪要等,负责处理部门领导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2、负责各类文件、信函的收发、批复、交换等日常工作和各种会议会务工作,接待来访提供咨询服务。
3、负责本单位综合档案的归档、立卷工作。
4、配置、管理等工作及有关办公用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5、负责本单位公章及其他印章的管理。
6、负责本单位各类报刊、杂志的征订、领取、发放、管理等工作。
7、协助部(处)长、团委书记管理各类学生经费。
8、协调和配合各科室人员共同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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