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备考,诚信考试
考纪考规大盘点——我院加强学风考风相关政策规定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节选)
三、考场管理与考试纪律
第十一条 考试实行随机编号确定学生座位,编号工作由任课教师负责,并于考前15分钟将座位表送到考场,由监考教师公布,学生对号入座。
第十二条 每个考场安排两个或两个以上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应佩戴《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考试监考员》牌参加监考,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监考人员必须于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清理考场,组织学生按号入座,检查考生的学生证,宣布考场纪律。监考时要切实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和《监考守则》,认真维护考场秩序和纪律,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严禁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谈笑、使用通讯工具或当场阅卷,切实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凭学生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学生遗失学生证的,必须及时补办,来不及补办的,须持身份证和学院证明参加考试。无学生证或有效证明的,不发给考卷,作缺考处理。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第十四条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安排。不听安排者或扰乱考场秩序的,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令其退场。
第十五条 学生不准携带笔记本、课本、自备的草稿纸、文曲星之类的电子字典和通讯工具等物品参加闭卷考试,已带入考场的,一律集中放在指定的位置。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规定使用电子字典或通讯工具、互借计算器和计算用图表等考试禁用物品的,按考试作弊论处。
第十六条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否则离场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第十七条 考试结束铃声响后,监考教师应立即宣布考试结束,学生不论试题答完与否,均要立即停笔交卷,不得拖延,对于不听监考人员劝阻而继续答题的,按考试违纪处理,成绩以零分计。
第十八条 凡有抄袭、传递、夹带、代考等行为者,或有暗示、交头接耳行为经监考教师警告后仍不改正者,按作弊论处,立即终止其考试并令其退场,成绩计为零分。凡有学生作弊的,监考人员必须亲自将作弊学生试卷和有关作弊证据交教学科研部,由教务办登记备案后交学生工作部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凡无故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不交卷者,以旷考论。成绩以零分计,不许参加正常补考。
第二十条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清点试卷并按学号顺序排好,要确保试卷数目与参加考试的学生数目相同。《考试座位表》必须连同试卷装入试卷袋中,试卷袋上的所有项目都必须填写。《考场记录表》填写完毕后交教学科研部统一存档。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考场规则(节选)
二、笔试考场规则
(一)考场由教学科研部统一组织编排。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考试座位随机编号,隔位编排,并于考试前15分钟将《考场座位安排表》张贴到考场。
(二)考试预备铃响后,学生应立即进入指定考场,按教师编排的考试座位号就座,并保持考场肃静。不按考试座位号就座的,以缺考论处。
(三)学生一律凭考试证件(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参加考试,并将证件置于桌面右上角,随时接受监考老师的检查,未带学生证者不准参加考试。学生不得伪造、篡改考试证件,不得使用过期作废的考试证件。学生证遗失,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挂失,并申请补办。来不及补办的,必须由学院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连同身份证一起作为考试证件。
(四)闭卷考试时,学生不得将任何书籍、讲义、笔记等资料带入考场,已经带入考场的,一律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或后面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正式开考后,如考生的身上、桌面、座位、抽屉中仍有上述物品的,按考试违纪论处。
(五)开卷考试时,学生必须根据任课老师的要求,准备考试资料。考试必须独立完成,考试资料不得转借、传抄,也不得与他人共用,否则以考试作弊论处。
(六)除部分课程经任课老师允许可使用规定类型的计算器外,学生不得自行携带任何具有贮存或传递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通讯工具、电子词典、电子存录设备等),已经带入考场的必须关机,并按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存放。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上述设备的,按作弊论处。
(七)除语言课程听力考试外,学生不得携带调频接收设备进入考场。听力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擅自录音。听力结束后,学生不得再使用调频接收设备。
(八)考生迟到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45分钟后,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随意出入考场,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考场的,需经监考教师同意并有人陪同。如有离场进行作弊者,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未经许可离开考场者,不准再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九)未经任课老师允许,学生考试不准自带草稿纸。考试需要使用草稿纸的,由考试试题卷中提供。考试用纸不够时,可举手向监考老师申请领取。
(十)学生对试题字迹看不清楚的,可举手向老师询问,监考老师应当众予以回答,但不得回答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问题。
(十一)严禁代考、夹带、递纸条、传信息、偷看、抄袭等行为,一经发现,即按考试作弊论处。有暗示、交头接耳行为经监考教师警告后仍不改正者,按作弊论处。
(十二)学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高声谈论。学生退出考场时不得带走考试的试题册和答题卷,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该课程该次考试资格。
(十三)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考试时间终到,不论试卷答完与否,学生均要立即停笔交卷,不得拖延,对于不听监考人员劝阻而继续答题的,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该课程该次考试资格。
四、机试考场规则
(一)学生应按要求提前到达机试地点并在考场外等候,考试预备铃响后依次入场,入场后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二)入场后学生要保持考场安静,对号入座,将考试证件放在工作台左上角或显眼位置,并随时接受监考教师的检查。
(三)学生要根据要求检查应试材料,并按要求填写试题纸等资料,考试正式开始前学生不得擅自操作设备或启动软件系统。
(四)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学生按考试的要求,逐题完成各项操作。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之外的材料入场,不得传抄、拷贝他人或为他人拷贝操作的结果,不得交头接耳传递信息,不得请人代替操作,不得使用通信工具,违者以考试作弊论处;不得破坏他人的操作结果,违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按操作程序停止答题并保存操作结果,因不按操作规程结束或过时不结束操作造成考试结果数据丢失的,后果由学生自负。
(七)学生要准时入场,按时退场,未经监考教师许可不得将考试材料和考试结果带出考场,否则取消考试成绩。
(八)学生考试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或系统损坏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要根据有关规定赔偿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九)学生蓄意对考试设备(含硬件或软件)进行破坏的,除取消其考试资格外,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生处分规定(节选)
第二十三条 违反考场纪律者,按下列情形处理:
1、有以下违反考场纪律情况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
(1)考试开始前未按指定的位置存放资料的;
(2)考试开始前未经老师批准不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2、在考试中有以下违反考场纪律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1) 未经监考老师同意,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2) 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老师警告后仍不改的;
(3)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4)未经同意使用考场规定以外的笔和纸,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5)其他违反考场纪律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3、在考试中有以下作弊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在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或将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书籍、笔记本、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课桌或考场及其他地方便于作弊者;
(2)在非闭卷考试中,携带超出任课老师允许范围的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者;
(3) 在考试过程中偷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者;
(4)考试中传递有相关信息的资料、核对答案及协同作弊者;
(5)偷看或抄袭书本、笔记本、纸条或他人试卷、草稿纸者;
(6)使用具有存储、编程功能的掌上电脑、电子字典等不允许带入考场的工具作弊者;
(7)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者;
(8)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者;
(9)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者;
(10)其他作弊行为。
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以及有其他严重作弊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违反《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视情节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 考 试 备 忘 录 ★
大学生活别样精彩,使每一个置身于其中的人获得快乐、锻炼和成长,唯一让我们“烦恼”的大概就是“黑色考试周”了。每每这个时候,就会看见一大群顶着黑眼圈的同学伏案苦读。每每这个时候,就会在公告栏上发现触目惊心的作弊处分的文章。
其实有很多“作弊”行为,都是因为那些粗心的同学不了解或不明确考场规则而引发的“无头冤案”。在此,我们将校园内最易出现的一些违纪违规行为,编成简单易记的顺口溜,请大家谨记于心,避免再次无谓“牺牲”。当然,这则短文并未完全涵盖了我院所有的考规细则,还是希望大家经常认真地读一读《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考场规则》。
考纪考规须谨记,公平诚信为根基,切莫侥幸试违纪,悔恨终身把苦记。
考官告诫仔细听,有效证件别忘记;手机关闭固定放,考前须将资料弃;
明眸善睐须当时,窃窃私语要切忌;用尽伎俩来传递,独立答题莫抄袭;
请人代考当“枪手”,最终害人又害己;短信QQ来传信,买卖答案可耻极。
立人之本永铭记,公平诚信放第一,百年树人之大计,定从点滴来做起!
考风验校风 学品即人品
考试是一种检查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手段,这对于学校正确评价教师和学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考试还是一种考验,一种让我们敢于正确评价自己,勇于承认学习上的失误和不足,严于自我约束的考验。
在老师的细心指导、帮助下,经过同学们不懈的努力,在上个学期的期末考试中我院的补考人次从927人次下降到705人次,许多同学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期末考试、英语四级考试临近,希望同们充分利用备考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早读、晚自修,统筹安排时间,勤学好问,认真备考,争取在考试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德国伟大诗人海涅曾经说过:“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优异的成绩,我们还需要真实的自我和高尚的人格。有些东西破了可以修补;有些错误犯了可以改正;考试没通过,可以总结经验,再来一次;但有些过失造成了后果,就要担负一辈子,在人生中留下痛苦的伤痕。还有一句话,总是那么沉重,蘸着那么无可奈何的悔恨: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所以要排除外界干扰,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一切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迎接考试;诚信应考不作弊,敢于承认学习上的失误,勇于公平竞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
未来的社会是诚信的社会,没有诚信的国家将不会安稳,没有诚信的校园将不可立足,没有诚信的个人将最终为社会所抛弃。国家倡导诚信,社会呼唤诚信,人人需要诚信。我们是当代中国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历史使命。我们应从杜绝考试作弊作起自觉恪守诚信,用自己的点滴行为共鑄校园诚信,作一个新世纪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读书立品,诚信为本。为了更好地迎接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英语四级考试,加强学风考风建设,我们呼吁大家一起努力:
第一,排除外界干扰,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我的意义;
第二,惜时如金,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第三,诚信应考,摈弃不良念头,敢于承认学习上的差距,勇于公平竞争;
第四,坚决拒绝变相“帮助”请求,勇敢揭发舞弊行为,用真心、诚心关心帮助犯错同学;
第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敢于纠错,善于教育,维护纯净考场献出教师一份力。
愿诚信之风永远在校园里吹拂,愿每个同学在考试中考出更好的成绩。让我们一起努力:实事求是,信守承诺,认真学习,诚信考试,把握未来。希望每位同学都能发扬“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学习作风,积极备考,诚信考试。
作 弊 者 的 忏 悔
尊敬的领导、老师:
当我在宿舍独自一人写下这份检讨书的时候,我深深地感到内疚和不安。原本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了,成熟了,可是经历了这件事(考试作弊)后,我才真正的认识到自己地浅薄和无知。今天,我怀着满腔的诚意和自我批评的态度,我写下这份检讨,希望老师们能够耐心看完,给予我批评教育。
考试是为了检查我们的学习情况如何,是学校给我们一次表现自我的机会,可是我们却没有很好地去把握这个机会,而是把它当成了一种儿戏,对考场纪律不理不睬,我行我素地带资料进考场。
当我作弊被老师没收试卷后,我带着一种犯罪感离开了教室。看着同学们都在认真的答题,我眼泪夺眶而出。事后,我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全面的反思,清楚地认识到这是一种可耻的行为,是一种对自己、对班级利益、对学校利益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不应该有这种举动,不,是不应该有作弊的念头,这种念头想都不要想才是。我居然忘记了老师们往日的教诲和考试前的叮嘱。我愧对学院及老师们的信任和期待,愧对含辛茹苦教育我的父母,愧对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我之所以会出现这种错误的行为,主要是因为我缺乏纪律意识和自我要求不严格造成的。平时学习不努力,在考试的时存在侥幸心理,希望用单纯的分数来掩盖平时的不努力,却不知道这是一种欺骗老师、欺骗家长、也欺骗自己的行为。我的这种行为,不仅辜负了父母和老师的期望,更是对自己理想的亵渎。因此,我感到无比惭愧,万分内疚。
当错误铸成时,我想我不应该逃避,而是找出问题的原因所在并加以改正。因此,我写下这份检讨,真诚地道歉和忏悔,我希望它能成为一次改造的机会和一个重新开始的起点。我决心在以后的学习中,摒弃无纪律又想不劳而获的意识,摒弃侥幸心理,再也不会做任何违反考场纪律的事情。
我向老师保证,我会认真吸取这一次沉重的教训,深刻地反省自己,对自己负责、对班级负责、对老师和学院负责,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学生工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