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课堂教学秩序,严格课堂纪律,营造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应当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时要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课堂。因病因事请假时,必须在上课前报告老师。
二、师生上课时必须衣着整洁得体。鞋帽穿戴不整、着装袒胸露背、或裙裤超短者不能进入教室。
三、学生应讲礼貌,尊敬师长。上课铃声响后,由班长施令“起立”,听到口令后,全班同学都应起立向老师致敬,当老师示意坐下后再坐下;想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时,要举手示意,回答教师提问时应起立,回答完毕,当老师示意坐下后,方可坐下。
四、教师上课时,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不准交头接耳,不准看报、看小说或阅读与本课程无关的其他书籍,不准睡觉。未经讲课老师允许,课堂内不准使用随身所带的电子和通讯设备(如收录设备、通讯工具、电子存录与播放设备等),已带入教室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电源。
五、认真有序参与课堂讨论,严肃活泼,积极思考,主动发言。
六、课前、课间休息时,班干应当组织同学将黑板擦刷干净。要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在门窗、桌椅及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违者限其清除污迹,并酌情赔偿或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要保持整洁、肃静的上课学习环境。课堂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吃东西,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口香胶等杂物、废品。
八、任课教师应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停课、调课必须经教学科研部批准。老师讲课时,要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教学技巧激活学生的学习热情,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坐着给学生授课。
九、本院或外单位人员旁听课程均应到教务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旁听学生应自觉在教室后排就坐,并不得影响学生正常上课。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规定由教学科研部负责解释。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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