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迎奥运”2008
   广西大学教职工游泳比赛的通知

 

校属各分工会:

    为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推动我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强教职工体质,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举行教职工游泳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1、男子个人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分甲乙丙丁四个组:

⑴ 甲组: 30岁以下(19786月以后出生)  

⑵ 乙组: 3140岁(19785月—19686月)

⑶ 丙组: 4150岁(19685月—19586月)

⑷ 丁组: 51岁以上(19585月以前出生)   

2、女子个人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分甲乙丙丁四个组:

⑴ 甲组: 30岁以下(19786月以后出生)  

⑵ 乙组: 3140岁(19785月—19686月)

⑶ 丙组: 4150岁(19685月—19586月)

⑷ 丁组: 51岁以上(19585月以前出生) 

3、男子4×50米接力(不限年龄,不限泳式)。

4、女子4×50米接力(不限年龄,不限泳式)。

二、比赛时间、地点:

613(星期五)晚上1930开始,赛程一晚,在西校园游泳池进行。

三、参加办法:

1、按校运会组队形式组队参赛。

2、凡我校工会会员均可参赛(离退休人员可回原单位报名参赛),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皮肤病、无眼疾、无外伤。

34×50米接力赛,每个参赛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个人项目每单位在各个年龄组每种泳式限报3人;同一个人可参加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的比赛。

四、比赛办法:

1、参照国家体委颁发的游泳比赛规则执行。

2、各项泳式的比赛规定:

⑴ 自由泳可采用任何泳式,到达终点时,可用身体任何部位触池壁。

⑵ 蛙泳,出发后从第一次手臂动作开始,身体应保持俯卧姿势,任何时候不允许成仰卧姿势,两臂和两腿所有动作都应同时并在同一水面上进行,不得有交替动作。在每一次划臂和一次蹬腿顺序完成的完整一至两次动作周期内,头的某一部分应露出水面,不允许潜泳。到达终点时,两手必须同时触池壁。

五、比赛和犯规:

⑴ 出发:蛙泳、自由泳的各项比赛必须从出发台起跳出发。当听到发令裁判发出长哨声信号后,运动员应站到出发台上,两脚距出发台前缘相同距离,当发令员发出“各就位”的口令,运动员立即在出发台前缘做好出发准备,当所有运动员都处于静止状态时,发令员才鸣枪发出“出发信号”,运动员在听到枪响时才能做出发动作,否则判为出发抢码犯规(1人连续两次抢码犯规,则取消其本泳式的比赛资格)。

⑵ 运动员必须在自己的泳道内比赛完毕,否则为犯规。

⑶ 游出本泳道或用其它方式干扰、阻碍其他运动员者取消其比赛成绩。

⑷ 接力比赛时,如本队的前一名运动员尚未触及池壁,而后一名运动员即离台出发,则判该参赛队犯规。

3、每项比赛只进行决赛,以所用时间少游完全程的队(个人)名次列前。

六、奖励及计分办法:

1、视各组报名参赛人数多少定取获奖人数,但每个组最多取奖10名。由校工会给予奖励。

2、获得个人项目110名分别按11987、……21分记给;集体项目110名分别按2218161412108642分记给。

3、本次比赛所得总分列入2008年全年体育总分,总分一至十名分别按30282624222018161412分记给,其他参赛单位按10分计给。

七、报名时间:

65(星期四)前各单位将参赛队员名单及组别报校工会文体部,逾期报名不给予编排比赛。

八、赛前训练:

西校园游泳池69101112日每天晚800915

   

附:2008年广西大学教职工游泳比赛报名表


 

                                             校 工 会 
2008年5月20日

 

负责上传:谭鸿禹负责审核:赵万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