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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学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明确有关要求的通知

作者:     编辑:网络中心黄丽梅     来源:   发表于: 2020-02-07 16:48  点击:



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全体离退休人员: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外部输入,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和属地防疫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24日,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进一步严控校内外人员出入校园。自2020年2月9日00:00起,暂停所有校园通行卡。原则上,禁止校外人员和车辆(含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等)进入校园;现在校内居住人员不得出入校园。确有必要出入校园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办理申请,获得批准后凭证出入。

三、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在学校未发布开学、返校通知前,严禁提前返校。严禁校属各单位、全校教职工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提前返校。

四、全体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全体离退休人员及其家属目前不在校内的,除疫情防控工作确有需要,原则上不要提前返校。如确有需要返校的,必须报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如有随行返校亲属的,须一并报批,获得批准后才可入校。

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返校报批时,须按照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实向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说明本人及随同返校亲属在返校前14天出行情况、与有关人员接触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要求返校前要居家隔离14天,回校后严格按照校内居住人员管理要求办理。

五、现在湖北境内的和近两周内有湖北等疫区接触史或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的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暂时不要返校,返回时间等候学校进一步通知。上述人员之前已返校的,要立即报告接触史情况,须自主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以上,并按要求每天向本单位报告身体健康情况,等候进一步通知;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六、校属各单位要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返岗,做好防疫工作和值班值守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院负责日常工作的常务副院长)原则上要返校返岗,并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目前不在南宁的,可综合考虑各地疫情防控、返程交通等情况,确定返校时间,并指定1名在校负责人负责工作。

七、在学校承担基建工程,和租赁校内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银行、通讯、饮食、百货、快递等校外经营单位(个人),原则上不允许在学校开学前进入校园施工和营业。

因校园卫生、保洁、物业、菜市等校内生活运转保障和防疫工作等原因,确需进校开展经营、服务活动的校外单位(个人),须向学校主管单位报批并报学校防控办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入校,并严格控制入校人员和在校内的活动路径和范围。

八、租住校内教职工住房的租户及其家属,目前不在校内的,暂不得到校内居住。出租校内住房的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租户的管控,并按照校内师生防控标准,每天向本单位如实填报目前已在校内居住租户的防疫相关信息。

九、校属各单位要严防人员聚集,除疫情防控工作确有需要,一律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鼓励师生网络办公、居家办公,提倡通过电话、视频召开会议、沟通工作,并妥善安排生活、学习和工作。继续关闭学校图书馆、室内体育场馆、荟萃楼宾馆等场所。校内食堂、菜市、超市等必须严格执行进入人员配戴口罩的要求。

十、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和校内居住人员,要正确认识和对待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恐慌、不懈怠,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按规范配戴口罩。居住校内和进出校园人员,要主动支持和配合防疫工作,自觉遵守防疫规定,服从学校管理要求。出入校门时必须佩戴口罩,并主动接受身份查验和体温测量。

对不如实报告有关信息,不配合有关防控措施,不服从学校管控,甚至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将报请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属我校人员及其亲属、租户等的,同时给予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十一、校属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有关部署要求。其中,全体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的防疫管理工作分别由学工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学院牵头负责;在职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及其亲属、房屋租住人员由教职工本人所属单位负责,外籍教师由国际交流处负责;离退休人员及其亲属、房屋租住人员由离退休处负责;因各种原因长期形成的校内房屋户主(或居住人员)不是我校教职工的,由后勤管理处、校工会(社区办)商保卫处等部门组建的专项工作组负责;到校内从事经营、服务活动的校外单位(个人)分别由校属主管单位负责。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及责任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之前工作安排和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送防疫信息,及时全面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防疫要求,引导督促本单位所属人员及其在校内居住家属(租户)服从管理、遵守规定。

十二、全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全校共产党员、全体干部,我校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师生员工自觉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规定,并管好家人和亲属等,积极推动形成人人主动参与防控工作、落实防控措施、遵守防控规定的良好局面,确保校园平安。


学校医院值班电话:0771-3235731;

学校保卫处值班电话:0771-3235110;

学校总值班(党办校办)电话:0771-3232111。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编辑:网络中心黄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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