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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关于延长收取借阅图书滞还费时间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表于: 2020-11-02 15:35  点击:

各位读者:

由于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致使许多读者未能按时还书,产生了很多借阅图书滞还费(计算机系统自动统计),图书馆也因此做出了疫情期间暂时不收取借阅图书滞还费的决定,并于109日出了公告:1021日起恢复校内读者借阅图书滞还费的收取工作。但至今仍有部分借阅图书逾期的读者仍没有到图书馆办理还书相关手续。现图书馆最大限度地考虑到读者的实际困难,决定延长收取借阅图书滞还费时间至121日,超过该时间逾期未还的将重新计费,并按原规定执行(详见图书馆主页“广西大学图书馆馆藏书刊逾期处理办法”)。请目前尚未办理逾期图书(或遗失书刊)手续的读者于2020121日前到图书馆服务总台办理相关手续。校外读者待学校允许进校后另行通知。



广西大学图书馆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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