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桂人社规〔2025〕11号)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查、课程试讲、学术报告、学院面试评议、学校评审和审批等程序,拟聘用李康等27人为我校专任教师,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于2026年5月20日前,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至广西大学人力资源处。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人力资源处(君武馆402室)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人及电话:韦老师,0771-3232147
广西大学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