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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派遣至广西大学医院)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表于: 2026-07-24 18:21  点击:


本单位拟招聘护理岗位1人、药师岗位1人、收费员岗位1人,派遣至广西大学医院工作,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护理岗位1人

(二)药师岗位1人

(三)收费员岗位1人

二、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

(一)护理岗位

1.岗位职责

1)参加门诊护理各班轮值,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清点交接班物品、精神类药品,并做好登记签名。

2)按照排班完成门诊输液、注射、换药、雾化吸入、预检分诊等工作,及时巡视病人,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3)参加出诊和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处置工作,处置结束后及时补充抢救车、出诊箱内物品。

4)完成各类人员的体检工作及医疗保健公差任务。

5)参与疾病健康宣教活动及学校师生急救技能培训。

6)检查抢救室内各类急救仪器及急诊药柜、抢救车药品和出诊箱物品,及时更换补充;负责各急救包的消毒灭菌。

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岗位要求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及学位

学科或专业

其他要求

备注

护理岗

1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护理学

1.35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护士执业证书》;

3.二甲及以上医院临床科室工作满3年;

4.要求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1.具有全科护士培训经历或急诊科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2.本岗位为护士岗。

(二)药师岗位

1.岗位职责

1)保持药房干净整齐,药品分类摆放有序。

2)严格按照药品质量管理规定储存药品,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药品是否变质、是否过期。调配处方时做到“四查十对”,确保配药发药无医疗差错发生,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3)每月完成医院处方点评工作,促进提高处方合格率及用药安全;深入科室了解用药情况,征求用药意见,促进药品合理有效应用。

4)每月按规定完成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抗生素类药品等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国家药品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处方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每日对精神类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填写广西大学医院精神类药品账册。

5)完成各科室(门诊、急诊、注射室、口腔、理疗、检验、放射科及各种公差)的药品及耗材的请领,保证门诊及各科室所需药品及耗材的供应。

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岗位要求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及学位

学科或专业

其他要求

备注

药师岗

1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药学、

中药学

1.35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满3年;

3.要求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1.具有西药房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2.本岗位为药师岗。

(三)收费员岗位

1.岗位职责

1)检查收费使用设备及收费系统、学校财务系统(微信收费使用)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各种挂号、收费工作,能够适应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需要。

3)核对、领用、核销收费发票号。

4)填报结算单,到学校财务处收入管理科核算收费金额。

5)协助完成新生入学体检工作。

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岗位要求

1)公开招聘1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财务、收费工作经验或熟悉计算机应用者优先考虑。

2)工作细心、积极主动、勤奋踏实,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强。

3)熟悉收费流程,独立完成收费操作,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4)了解医疗及财务相关法规知识。

5)录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

三、聘用形式及待遇

1.聘用形式

为劳务派遣,拟录取人员体检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学校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4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止

(二)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电子版材料

1.《个人简历填报表》Word版)(附件1)

2.承诺书(附有个人签名的图片或PDF版)(附件2);

3.提供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5.其他证明,如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材料提交

所有材料按照顺序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xyy8306@163.com,邮件标题及简历标题请按“应聘岗位+姓名+手机”格式命名(例如:收费员+张三+13966668888)。

五、注意事项

(一)具体面试事宜将在8月4日前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771-3235667。

(二)入职后发现聘用人员有伪造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工作履历、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学校有权终止用工。


附件:1.个人简历填报表   

          2.承诺书



附件【1.个人简历填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2.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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